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逐一处理与回应,并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中予以说明。
现将《合江县长江岸线江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予以公示。社会公众若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存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我单位将逐一处理与回应。
附件:合江县长江岸线江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四川广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合江县长江岸线江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