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县城区部分路段灯杆广告牌位经营权公开竞价租赁公告

2019-11-05 阅读次数:1391

       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合江县城区部分主要街道的灯杆广告牌位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出租,相关信息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广告牌位置及情况:滨江路上段路段(即符阳路下段街口至音乐喷泉广场)人行道两侧50根玉兰灯灯杆、贵妃大道(含贵妃北路、贵妃西路)人行道两侧37根玉兰灯灯杆、马街大桥人行道两侧18根单挑灯杆、荔城大道路段(即高速路口至正力太平洋)人行道两侧96根玉兰灯灯杆、人民小学人行道两侧10根双挑灯灯杆、少岷干道路段(即国税局至川泸运业公司车站)中央绿化带58根双挑灯灯杆及长江路下段9根双挑灯杆广告牌位。共计:278根。

       二、租赁期限:叁年(按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

       三、租赁方式:县城区278根灯杆广告牌位整体打包进行公开竞租,每年租赁费拟定基价:196000元(大写:壹拾玖万陆仟元整),以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租,竞租保证金为10000元。每次增价幅度为2000元,竞价最高者为最终中标人。

       四、租赁费支付方式:实行先付费后使用原则,广告牌位租赁费分三期支付(即每年度支付一次):第一期租赁费总金额的34%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第二期租赁费总金额的33%在第一年度末最后5日内一次性全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第三期租赁费总金额的33%在第二年度末最后5日内一次性全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五、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1月5日至11月8日(15:00截止),在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07号办公室报名(合江县政务中心14楼)。

       六、竞租时间\地点:2019年11月8日下午15时,在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县政务中心14楼)。

       七、竞租人要求

       1.竞租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具有户外广告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竞租人注册资金30万元(含)以上。

       3.报名时竞租人须持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竞租保证金收据方能获得本次竞租资格。

       八、竞租人须知

       1.竞租人在2019年11月8日下午15:00前,需缴纳参加竞租保证金10000元,至我司账户(户名: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泸州市商业银行合江支行,(账号:2010900000183108),并注明所缴纳为广告牌位经营权竞租保证金,持银行回执单到我司财务部换取收据。

       2.竞得者在租赁期限内须服从安排,如因城市建设或我司需要而变更设置或改变用途,竞得者须无条件配合。

       3.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无偿收回该广告牌位设施及处分权。

       4.竞租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我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相应租金。

       5.竞得者在3日内须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我公司将有权取消竞得者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得者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按照《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的通知》及我司户外广告安全管理要求对278根灯杆广告牌位进行维修维护,经我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合江县政务中心14楼

       联系电话:13118442228

 

 

               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5日